安全保为处(人民武装部)部门职能
1.制定并组织落实学校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拟订学校年度安全工作计划;
2.指导、督促、协调各部门共同做好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协助各部门落实安全责任制和各项防范措施,预防各类刑事、治安案件及各种灾害事故的发生;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处理学校内部各类刑事、治安案件,及时协调处理各类纠纷;确保学校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
3.配合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国家安全法规的宣传工作;严防国内外敌对势力、非法宗教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对学校的渗透、煽动和破坏活动;及时处置各种不安定事端和突发事件;协助国家安全、公安机关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4.牵头开展遵纪守法和安全防范的宣传教育,增强师生员工的法治观念,预防和杜绝违法犯罪;
5.牵头负责校园各类安全知识宣讲、宣传教育,增强师生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保障师生员工自身利益不受侵犯;
6.根据《消防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制定学校相应的消防安全管理办法、规定,负责学校消防安全监督与管理工作,制定各类安全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演练活动;
7.负责学校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重要领导、贵宾来校的安全保卫工作;
8.负责学校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维护校园道路交通安全并协助有关部门处理各类车辆违章行为以及交通事故纠纷;
9.管理校内教职员工、学生的集体户口,负责管理教职工、学生的集体户口和人口普查工作;
8.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学校值班护导安排,负责门卫管理、校园治安巡逻、校园保安队日常管理考核;
10.开展教职员工国防教育活动、人民防空教育及相关设施管理;
11.协助开展“双拥优属、拥政爱民”工作,参与学生军训、入伍、退伍等工作;
12.完成学校党委、行政领导以及上级教育机关、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