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建设交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
为深入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进一步提高校园安全教育和管理水平,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是根本,明确并强化职责是核心,健全并落实制度是保证,狠抓措施落实是关键。
根据教育部颁发的《中小学安全工作指南》,结合我校实际岗位设置,为明确本校各个岗位的安全职责,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制度措施,切实将安全教育和管理融入学校日常工作的各个环节,制定《苏州建设交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
第一章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安全的组织领导机构,通过整合校内及校外资源,落实“一岗双责”与“全员负责”。也可称为“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委员会”。
1.全面负责学校安全工作,校长是领导小组组长,其他成员分工负责,落实“一岗双责”。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保卫处,由安全副校长分管。配备一定数量的专(兼)职保卫人员,建立高效规范的学校安全工作网络体系。
2.成立应急指挥机构,下设指挥组、保卫组、现场处置组、现场救护组、通讯联络组、后勤保障组、事故调查组等。发生紧急情况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全面负责突发事件的指挥、协调等工作,及时组织抢险抢救。在有关部门领导下及时、妥善、依法处置事故,对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3.切实保证学校安全工作所需人力、财力、物力,并合理配置。发现工作推诿或职责不清等问题,及时协调、调整,明确责任,封堵安全管理漏洞。
4.制定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预警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事故防范措施,检查督导安全工作“一岗双责”制度的落实。协助有关部门对重大安全事故的处理,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5.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专题会议,每月不少于一次,组织学习上级部门下发的安全工作指导文件,制定年度学校安全工作计划,拟定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并结合学校特点、时间节点,分析风险隐患、研判安全形势,部署学校安全工作
6.强化人防、物防、技防手段,抓好校舍设备维护、消防、治安、交通、食品、传染病防治、自然灾害防范等基础性安全工作。
7.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排除物、人和制度方面的安全隐患。重点做好入校秩序、教育教学、学生宿舍、食堂与饮用水设施、大型集体活动、集体外出等方面的安全工作。
8.组织开展师生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师生对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和逃生自救技能。
9.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与相关单位建立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注重学校安全长效机制建设;加大校园周边综合整治力度,维护校园及周边安全。
10.严格履行事故报告制度,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情况,做到30分钟内电话口头报告,2小时内简要书面报告。密切配合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公安、消防等部门对事故进行处理,认真执行上级有关指示。
11.设立对外新闻发言人负责接待各界媒体,遇到突发事件时能冷静面对媒体采访,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教育师生员工共同做好稳定工作,未经同意不得随意接受采访擅自发布信息。
12.建立违反师德行为处罚机制,及时严肃处理教师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等行为。
第二章校级领导岗位安全职责
一、党委书记
党组织和党组书记负有安全稳定职责,安全稳定领导力是书记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能力。书记的安全意识、安全理念决定了学校的安全风险防控能力和突发事件应急能力。书记要明确班子成员、部门分工,指导落实全员责任,提升学校总体安全治安能力。
1.校园安全的共同责任人,对学校安全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2.校长不在校期间,履行校长岗位安全职责。
3.通过党建工作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党员干部的安全责任意识,指导落实岗位安全职责。
4.关心教职工的生活和思想动态,及时掌握校内不稳定因素,积极化解矛盾,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5.督查学校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向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整改建议。
6.积极组织开展反邪教工作。
二、校长
1.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在学校党组织统一领导下抓好学校安全工作。
2.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上级对学校安全工作的部署。依据法律法规上好安全教育课。
3.全面负责学校安全工作,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和防范体系,落实全员责任制,依法制定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
4.建立安全工作奖惩制度,把安全工作纳入各部门、个人履职考核,与评优推先和绩效考核挂钩,调动全体教职工共同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积极性。
5.组织召开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分析研究学校安全工作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计划。
6.及时制止和处理教职工侵犯学生权益和影响学生身心健康的行为。
7.明确并落实教职工安全全员责任,明确与安全相关的防治欺凌、学生心理安全责任处室和责任人,牵头负责预防与处置工作。
8.加强与所属乡镇、街道、社区、派出所、消防、卫生、城管等部门的联系,取得他们的支持和配合,共同做好校园及周边安全工作。
9.遇到突发事件立即组织安全领导小组启动应急预案,并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指挥。
10.学校安全职责所必需的其他行为。
三、分管安全副校长
1.在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安全工作,对学校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可代校长组织召开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传达学习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研究学校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整改意见,确保学校安全。
3.根据上级要求,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组织制定各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4.全面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层层签订学校安全管理责任书,把学校安全工作任务分解到各部门、二级学院和岗位,并负责检查、督导落实。
5.指导学校安全专职干部和各部门负责人开展工作,定期检查各部门、二级学院、岗位的安全防范和隐患排查工作,并建立相关台账,在相关记录表上签字。
6.定期组织学校安全线上的人员培训,强化安全责任意识,提高防范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杜绝因思想麻痹或工作失误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
7.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定期组织开展各类宣传和应急演练活动,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自护能力。
8.定期组织检查学校各部门的安全设施及器材,保证完好有效。
9.协助校长加强与所属街道、社区、派出所、消防、卫生、城管等部门的联系,积极开展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工作。
10.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各类台账和档案制度,检查指导学校各类安全资料的归档备案。
11.督促检查1530制度的落实情况。
四、分管德育(学工)副校长
1.做好德育与法治工作规划,对德育与法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2.指导做好对教职工的德育工作、法治工作培训,提高教职工德育工作能力。
3.开展对学生的德育、法治教育活动,组织相应教研活动,审核德育、法治教育课程和内容。
4.指导和协同相关部门做好学生心理状况排查,做好心理危机干预。
5.牵头做好学生欺凌防治工作,组织设立学校的欺凌治理委员会,建立工作制度,做好情况排查和巡逻监控,防止欺凌事件发生,对已经发生的欺凌事件,及时妥善处理。
6.主动与外聘法治副校长(辅导员)加强联系,借助其资源和专业能力进行法治教育,防范师生违法犯罪。
7.督促落实1530安全教育制度。
五、分管教学副校长
分管教育的副校长是学校教学工作的安全责任人,主要职责有:
1.督促全校教师严格落实教学常规。特别是认真落实体育课、劳动课、实验(训)课等教学常规,防止学生意外伤害事故。
2.对必须在校外进行的教学活动要认真审批,要有严密的安全措施,督促相关人员向教育局报备活动方案和安全方案,确保活动安全进行。
3.督促全校教师加强师德修养,关爱学生,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杜绝因体罚和心灵虐待造成对学生的伤害事件,确保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在教学巡视过程中,发现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应立即制止,事后对相关人员批评教育。
4.督促指导教师把学生安全作为教育教学的第一要事,认真落实有关法规和上级文件对教育教学工作的安全规定,依法办事,依法执教。
5.督促教师教育教学期间,不得将学生置于无人看护的状态,指导教师防范和处置课堂突发事件。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任务。
六、分管后勤副校长
分管后勤的副校长是学校设施设备安全责任人,其主要职责有:
1.制定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做好学校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工作。
2.定期组织对学校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突出防雷、防漏、防脱落、防火等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做好固定资产登记造册,定期盘点,做好防盗工作,保护学校财产安全。
4.对各类建筑设施、生活设施、教学设施、消防设施、安保设施、体育设施、水电设施及时检查、维护、维修、更新,及时整改已发现的安全隐患,确保设施设备安全。
5.加强校内在建工程(含小修补临时工程)的施工安全管理,在施工现场相应摆放警示标识,并进行师生安全教育。
6.加强对食堂、超市、自备水源的管理,确保学校食品及饮用水安全;加强学校卫生防疫工作;
7.定期组织后勤人员安全培训。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任务。
七、分管人事(教师)工作的副校长
1.做好教职工聘用前的入职查询,聘用前了解是否有违法犯罪行为和心理异常情况。
2.监督和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对保安员、食堂从业人员、宿舍管理员等人员的入职查询和心理情况排查,发现有违法犯罪及心理异常情况的,不予录用。
3.将安全内容纳入对教职工的教育培训计划。
4.将教职工安全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
八、工会主席
1.发挥工会组织对校园安全工作的参与和监督作用。
2.协助学校摸查内部人员的不稳定因素,及时化解矛盾。
3.关心教职工的思想动态和文化生活,帮助教职工解决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对发生重大事情的家庭应及时慰问并家访。
4.负责工会组织活动中的安全事项。
5.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九、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
法治副校长,是指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推荐或者委派,经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学校聘任,在学校兼任副校长职务,协助开展法治教育、学生保护、安全管理、预防犯罪、依法治理等工作的校外人员。法治副校长履职期间协助开展以下工作:
1.开展法治教育。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宣传,参与制订学校法治教育工作计划,协助学校创新法治教育内容和形式,每年在任职学校承担或者组织落实不少于4课时的、以法治实践教育为主的法治教育任务,提高法治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面向教职工开展法治宣传,指导、帮助道德与法治等课程教师开展法治教育。
2.保护学生权益。参与学校学生权益保护制度的制定、执行,参加学生保护委员会、学生欺凌治理等组织,指导、监督学校落实未成年人保护职责,依法保护学生权益。
3.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指导学校对未成年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预防犯罪教育,对有不良行为的学生加强管理和教育。
4.参与安全管理。指导学校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协调推动建立学校安全区域制度,协助学校健全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置机制,主持或者参与学校安全事故的调解协商,指导学校依法处理安全事故纠纷,制止侵害学校和师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5.实施或者指导实施教育惩戒。协助学校、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按照法律和相关规定对有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的学生予以训诫或者矫治教育。根据学校实际和需要,参与建立学生教育保护辅导工作机制,对有需要的学生进行专门的辅导、矫治。
6.指导依法治理。协助学校建立健全校规校纪、完善各类规章制度,参与校规校纪的审核,协助处理学校涉法涉诉案件,进入申诉委员会,参与处理师生申诉,协助加强与社区、家庭及社会有关方面的沟通联系。
7.指导、协助学校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学校从其他执法机关、法学教育和法律服务机构等单位聘任校外法治辅导员的,参照本职责执行。
十、法律顾问
1.为学校的办学行为、合同行为、重大决策等非诉讼性法律事务提供法律意见。
2.就涉及学校的诉讼、仲裁、执行等法律事务提供法律意见。
3.经学校指派,以学校法律顾问身份对特定事项进行调查、协调、代理诉讼,反映实情并提供相关的法律意见。
4.参与学校重要文件涉法条款的审读,提出法律意见或建议。
5.协助学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6.办理学校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
第三章部门领导岗位安全职责
十一、安全保卫处长
安保处长是学校安全工作中至关重要的岗位,要落实学校的所有安全工作,做好勤学习、勤培训、勤巡查、勤整改、勤记录。主要职责有:
1.在校长和分管副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工作。根据学校安全工作计划,制定部门实施细则,定期向分管安全工作副校长汇报学校安全工作情况。
2.按时参加上级有关部门召开的安全会议并按相关要求,上报学校安全工作计划、总结、报表、材料、信息等。
3.坚持每天对校园及重点部位进行巡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即责成有关部门进行整改并启动责任追究制度,规定完成整改的时间。问题严重的要及时向分管副校长汇报,制定详尽的整改方案。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台账,相关负责人及时在记录表上签字。
4.结合学校安全工作实际,开展治安、消防、交通等校园安全宣传教育。
5.履行校园日常安全管理和活动安全管理职责,检查督促各部门落实各种活动安全预案及安全措施。
6.负责校园“三防”(人防、物防、技防)建设,管理安保人员,维护安防设施。
7.负责学校门卫管理,夜间、节假日值班和巡逻安排,加强对值班人员的管理和检查。
8.负责全校消防栓、灭火器、报警器、疏散通道等消防设备的日常检查和维护,保证校内消防器材的完好、有效,确保正常使用。
9.配合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主动与相关部门联系协调,建立密切的工作关系,搞好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
10.校内发生安全事故或突发事件,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及时向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并根据应急预案配合指挥组落实报警、抢救、疏散、保护现场、调查取证、信息上报等工作,妥善处理突发事件。
11.根据有关规定妥善保管视频监控录像资料,并建立资料档案。
12.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十二、后勤处处长
1.负责学校后勤的安全管理工作,落实部门安全责任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做好部门安全工作计划,监督、检查工作落实情况。
2.定期召开部门安全工作会议。
3.加强后勤人员的安全培训,提高各工种人员的安全意识和防范技能。
4.做好学校建筑物和水、电、气等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和维护,根据保卫主任的要求定期维护或更换消防器材和特种设备,并建立台账,及时做好相关记录。
5.切实加强学校食堂及食品卫生管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卫健委《学生集体用餐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建立严格的学校卫生管理制度,自觉接受卫生防疫部门监督。
6.组织相关人员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和体检;建立食品留样制度;随时掌握当地流行性疾病、食源性疾病和饮水污染的情况,采取切实有效的预防措施,杜绝疾病、流行性疾病和食品中毒事故的发生。
7.落实本部门不同工种安全责任。组织部门人员定期检查负责范围内的安全。
8.加强工程(含小修小补临时工程)的施工安全管理,做到培训到位、防护到位、提醒到位、检查到位、发现问题后整改到位,规范操作不违章作业。
9.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十三、安全办公室主任
1.会同有关处室负责学校安全宣传工作。
2.负责学校安全教育和演练活动的讲话、录像等资料收集整理工作。负责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纪要工作。
3.会同有关处室负责全校信息沟通、信息公开、新闻发布及媒体采访等事宜。
4.及时印发、发布学校安全有关文件通知。
5.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十四、学生工作处处长
1.结合学校安全工作目标和任务,开展学生德育工作,维护校园教育教学秩序、稳定师生情绪。
2.组织落实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安排部署的工作任务,依据部门安全岗位职责,对班主任开展针对性的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指导各班级开展丰富多彩的安全教育和演练活动。
3.定期召开二级学院安全工作会议,组织二级学院和班主任进行校园安全隐患自查互查活动,跟踪每节课学生异动情况,增强班主任的安全意识,落实安全责任。
4.在学生会和班委会设立安全委员,协助做好学生安全工作。加强防欺凌教育。
5.学校组织大型集体活动时,做好教育活动安全预案和活动前师生安全教育工作,落实防范措施,明确带队与其他参与教职工的工作职责,将安全教育落实到每一名师生、家长。
6.利用升旗、晨会、班会等时间,开展学生安全教育。
7.通过板报、橱窗、广播、网络等开展对师生安全宣传教育。
8.联动相关处室,聘请消防、治安、交通、卫生等专家开展对师生的专题安全教育。
9.通过家长会、家长信、短信等多种形式向家长宣传安全知识,提出安全要求,发挥家长对学生安全工作的主体作用。
10.做好安全教育、家长接待、事故处理及相关材料的整理归档。
11.负责住校生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12.将防治学生欺凌作为德育重点工作。
13.配合学校积极稳妥做好学校招生、毕业工作,正确执行政策、有效化解矛盾,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14.切实督促各学院、班主任落实1530安全教育制度。
15.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十五、教学管理处处长
1.负责教务处所属各实验(训)室的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安全责任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安全工作计划,并监督、检查、工作落实情况。
2.定期召开部门安全工作会议。
3.落实日常教学期间的课堂巡查工作,发现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应及时制止。
4.做好各种教具配备、保存及使用的安全管理。
5.加强学生学籍信息的安全管理,建立信息保密制度。
6.做好教学活动和考试安全预案及管理工作,特别要督促教师做好课堂教学安全工作。
7.负责校外教学活动的方案审批工作。
8.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十六、团委书记
1.贯彻执行安全法律法规、学校安全管理规定,履行部门岗位安全职责。
2.在共青团组织中设立安全委员。经常开展对共青团员的安全教育。
3.制定共青团组织的各类大型集体活动预案,开展活动前的安全教育。
4.做好防欺凌教育,参与处理欺凌事件。
5.定期组织学生活动场所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向学校有关部门汇报。
6.熟悉学校各类安全预案及流程,协助和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处置突发事件。
7.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十七、二级学院院长
二级学院院长是校内非常重要的岗位,负责整个学院的教室、宿舍、实验(训)室场地管理、教师管理、学生管理、教育教学管理,几乎涵盖了后勤工作之外的其他所有工作。
1.学院的安全第一负责人,负责制定学院安全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明确本学院每位教师的安全岗位职责。
2.建立健全由学工副主任、教务副主任、班主任、任课教师、学生构成的学院安全管理体系,定期排查学院存在的安全隐患,促进学院安全工作常态化、制度化。
3.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安全工作文件精神,组织学院教师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落实学校安全工作有关要求,做好日常安全防范。
4.做好学院特异体质学生身体情况登记和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学院大型活动安全员并做好活动前的安全教育工作。
5.指导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
6.指导学科教师结合所教学科内容渗透安全教育,引导每个教师要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开展学生安全教育。
7.制定学院实验(训)室安全规章制度,督促实训管理员做好学院实验(训)室的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实验室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
8.负责学院学生教室、宿舍、实验(训)室区域的安全管理。
9.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十八、其他处室主任
1.负责自身处室办公场所、储物室的安全管理,定期做好安全隐患的自查自改工作。
2.要研判自身业务涉及的安全风险、列明清单,做好相应防控。
3.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第四章教师岗位安全职责
十九、班主任
班主任是学校安全工作措施的具体落实者,是学生安全防范的直接责任人,是安全责任的主要承担者。班主任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事关学生安全与事故责任界定。班主任要掌控安全风险,熟悉学生情况,做好心中有数、遇事不慌。
1.班级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班学生安全、教室内的设施设备、宿舍等安全负责。
2.认真落实学校安全工作的各项要求,及时解决班级出现的安全问题,排除安全隐患。
3.在班委会和团支部设立安全委员和心理委员。
4.保证晨会课专时专用,仔细查看学生精神和身体状态,认真记录,及时上报。
5.充分利用晨会课、班会等时间开展学生安全教育。特别注意根据季节变化提醒学生预防疾病,防范各种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和安全事故,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和逃生自救技能。
6.严格执行学生考勤、请销假、临时出(离)校制度,做好学生考勤统计工作,及时了解未到校上课或中途离校学生的情况,并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做好记录。
7.认真做好班级内各种不安全因素的排查和登记工作,包括是否有欺凌行为或苗头,排查学生是否携带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发现问题及时向学工副主任、学院院长和校领导汇报。
8.对有特异体质和心理异常的学生,应在家长的配合下及时做好记录。在安排体育、劳动、大型活动等时予以照顾。
9.协助学校与家长签订安全协议书,并做好协议书回执留存。通过家长会、家访等形式开展家长安全教育,让家长切实担负起监护人职责,做好学生安全教育监管工作,特别是保障学生校外安全。
10.组织班级集体活动必须征得学校领导同意并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做好安全预案和活动前的安全教育工作。
11.发现学生在校出现身体不适或危险情况时,要立即采取措施、组织抢救,并及时通知家长、报告学校。
12.开展“1530”安全教育制度。结合实际提醒学生注意交通安全、防劫防骗、防各种伤害事故等安全事项。
13.认真准确采集学生及家庭相关信息,并做好信息保密,对困境学生给予适当关注。
14.建设和谐班集体,教会学生和睦相处、平等相待,及时化解学生间的矛盾,预防学生欺凌。
15.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二十、任课教师
部分任课教师认为自己不是班主任就不管学生的德育,更不管学生的安全,认为自己只需要上好课就行,这是错误的认知,每一位教师都有育人的职责。
1.明确并履行岗位安全职责,落实学校安全工作的有关要求,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2.将安全教育有机渗透到本学科教学内容和教学过程中。
3.课前清点学生人数并立即上报班主任,课堂上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时应及时制止、告诫、教育,并与班主任或学生家长及时沟通。课间负责本楼层就近楼梯间、楼层的安全工作。
4.密切配合班主任开展安全工作,及时将班内的安全问题向班主任反映,协助班主任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妥善处理班级出现的安全问题。
5.课堂教学中如遇突发事件或安全问题,及时将学生有序疏散到安全地带并做妥善处理,同时立即向相关负责人汇报。
6.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二十一、体育教师
在学生伤害事故中,体育课上发生的伤害事故占有相当大的比例。这与体育课自身所具有的运动性、激烈性、对抗性和开放性等特点分不开。体育教师是学校体育教育的主要承担者,不仅负责教授学生体育知识和技能,还需要确保教学过程中的安全。
1.掌握教学班学生特异体质状况,在体育教学中合理安排相关学生活动,并做好记录。
2.做好课前准备,根据教学内容,对场地、器材及教学环境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3.结合体育项目特点,讲解安全注意事项,带领学生认真做好准备活动,强化学生相互保护意识,提高学生自我保护能力。
4.遵循体育运动规律,严格按照体育教学要求上好每节课,不违规操作。特别是体操教学,要做好“保护与帮助”的示范动作,教会学生如何进行“保护与帮助”。
5.严格教学过程管理,把控学生动态。认真、及时解决好学生在体育教学过程中的各种矛盾或纠纷,
6.掌握体育教学及体育课外活动中发生伤害事故的处理方法及程序,严格按照学校“学生体育教学及体育课外活动伤害事故(疾病)应急预案”程序进行处理。
二十二、电教设备(网络)管理员
负责学校机房、网络(计算机)设备等安全,做好用电安全、设备安全及设备所在环境安全工作。
1.负责学校电教设备、网络设备的维护与安全运行。及时检查和报告设备隐患,配合电工检修,保障设备、网络安全运行。
2.认真执行网络有关安全规定,确保校园网络安全。杜绝不良信息在校园网页上出现。
3.做好防火、防盗、防潮工作。掌握灭火常识,会使用消防器材,紧急时刻具有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
4.一旦发生意外事故,积极采取救护措施,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保护好现场。
5.每天下班时检查水电门窗,关闭所有应关闭的电源,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下班。
二十三、心理教师或心理健康兼职教师
因学生心理危机情况加重,心理专兼职教师成为非常重要的岗位。心理专兼职教师要在原有的专业知识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专业学习和实践,使得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相促进。
1.做好学生心理辅导工作,普及心理健康和青春期知识。
2.建立心理健康咨询室,负责做好心理健康咨询室及心理健康教育有关设施设备的安全维护。
3.做好全校学生心理调查工作。配合班主任、家长对有心理问题的学生进行心理疏导,并做好跟踪随访和相关记录,及时汇报。
4.对学生的心理测评信息等隐私进行保密。
二十四、实验(训)室管理员
1.实验(训)室安全第一责任人,在学校相关部门及教研组长的指导下,认真制定实验室的安全规章制度,并贯彻落实。
2.定期不定期检查仪器,及时保养、维修,做到实验(训)室内仪器、药品放置整齐,使用安全。
3.严格执行有关规定,管理好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做好采购、登记、储存、使用和处置工作,及时上报需处置的过期物品,加强实验(训)室的安全管理。
4.按规定配置灭火器材,及时检查、维护、更换。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实验室。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5.开展学生安全教育,指导学生安全使用实验(训)用具和药品,防止伤害事故的发生。
6.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掌握各类事故发生时的处置方法。
7.每天严格检查实验(训)室及药品存放安全,并做记录。下班时关好水电门窗,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下班。
二十五、实验(训)课教师
实验(训)课相比其他学科具有更大的安全风险,实验(训)课教师要做好课前安全准备、安全教育、课中巡视和管理,全程在岗在位,保障实验活动安全。
1.根据课程内容和风险,在正式课程前进行安全教育。
2.按教学大纲和内容制定教学计划,熟悉教材内容。
3.掌握仪器设备的规格、性能、工作原理,熟练掌握实验(训)操作技能。定期对教学仪器设备进行检查、保养,发生故障要及时排除。
4.学生实验(训)时要到场巡回指导,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做好实验(训)教学记录。
5.负责实训仪器设备、实验设备(药品)的防盗、防火、防尘、防潮、防锈等工作,以确保仪器设备、药品和人身的安全。
6.注意实验(训)室环境的安全风险,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7.知晓课程中的安全风险点,并适时对学生进行安全提示,做好巡查和防护。
8.不得出现课程中无教师值守情况,必要时,安排至少2名教师现场指导和巡查。
9.全程做好实验(训)仪器设备、药品使用的监督和看护,防止学生不按操作规程、随意处置和私自带走仪器和药品的行为。
10.要及时向相关负责人汇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遇到突发情况及时处置。
二十六、劳动实践课教师
实践课使用多种劳动工具,存在一定安全风险,实践课教师要做好课前安全准备、安全教育,课中巡视和管理,全程在岗在位,保障学习活动安全。
1.根据课程内容和风险点,在正式课程前进行安全教育。
2.按教学大纲和内容制定教学计划,熟悉教材内容。
3.注意劳动实践课所处环境的安全风险,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4.确保劳动实践用工具、设备的安全、完好。
5.知晓课程中的安全风险点,并适时对学生进行安全提示,做好巡查和防护。
6.不得出现课程中无教师值守情况,必要时,安排至少2名教师现场指导和巡查。
7.要及时向相关负责人汇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遇到突发情况及时处置。
第五章后勤服务及其他人员岗位安全职责
二十七、安全保卫处人员
1.在保卫主任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落实相关部门及学校保卫工作规章制度和要求,按时参加上级部门的保卫工作会议,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2.熟悉业务,提高防范破案能力,记录并协助有关部门处理学校发生的案件,确保师生安全。
3.做好节假日和平时的值班,及时解决值班中出现的问题。
4.积极防范,组织和参加校内巡逻,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或向相关领导报告,提出整改意见。
5.检查指导警卫室、重点、要害部门人员的安全工作。
6.熟悉“一键报警”系统,熟练操作“一键报警”设备,如遇突发事件及时和当地公安部门对接,如实上报情况。
7.保持与班主任、任课教师的联系,加强对个别不遵纪守法的学生的法制安全教育,协助做好违法青少年的帮教工作。
8.保护学校财产和师生人身安全不受侵害,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9.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二十八、安保服务人员
1.熟悉值勤岗位区域内的地形、地物,了解值勤岗位区域内的消防设施分布和使用,掌握报警方法。
2.掌握保安业务知识,熟悉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3.严守岗位职责和工作规程,爱护通信器材和物防设备。维护值勤岗位区域内的正常秩序、疏导交通。
4.及时发现值勤岗位区域的各类安全隐患并上报。
5.果断处理执勤中发现的问题,发现可疑人、事、物或其他治安信息,应及时盘查或监控,并上报保安班长或相关领导。必要时,启动报警器或向110报警。
6.制止师生各种不安全或易造成伤害的行为,发生违章或不服从管理者,应婉言劝阻并妥善处理,不听劝阻的,
及时上报保安班长解决。
7.遇有火警或其他紧急情况,应迅速扑救或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现场,并及时上报保安班长。
8.建立执勤巡逻和交接班记录台账,做好每日值勤问题记录和交接班记录,要求清楚、准确、属实。
9.按时参加保安人员工作例会和相关业务培训,认真听讲并做好记录。
10.工作中遇到疑难问题,应及时上报保安班长,不得擅作主张或隐瞒不报。
11.在不妨碍保安日常工作的前提下,协助其他部门做好服务工作。
12.按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二十九、财产管理员
1.全面负责、统一管理学校、部门财产,建立台账确保所保管物品的安全。
2.管理好学校仓库,建立仓库和财产管理制度。
3.加强仓库消防安全,严禁火种入库,严禁库内吸烟和使用各种电热器具,定期检查更换库房的消防器材。对存放物品要留出顶、灯、墙、柱、堆等防火间距。
4.仓库物品必须分类、有序、限额存放。做好防火、防盗和防潮工作。
5.一旦发生意外事故,积极采取救护措施,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保护好现场。
6.每天下班前对仓库进行安全检查,并做记录。下班时关好水电门窗,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下班。
三十、图书管理员
1.学校图书馆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切实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图书馆安全。
2.图书馆开放期间,组织学生有序出入图书馆,做好安全门的标识和开启工作,防止发生拥挤踩踏伤害事故。
3.图书馆内不得存放易燃品和私人物品,严禁吸烟。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降湿、防蛀等安全工作。
4.加强电子阅览室的管理,注意网络安全,保证电子书籍的健康。
5.一旦发生意外事故,积极采取救护措施,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保护好现场。
6.每天对图书室、电子阅览室进行安全检查,并做记录。下班时关好水电门窗,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下班。
7.按要求配备灭火器,检查用电线路、设备,做好安全用电。
8.下班前进行巡查检查,防止有学生滞留,避免将学生关在图书馆(室)内。
三十一、档案管理员
1.按上级规定和学校要求妥善保管档案资料,落实保密制度,确保档案安全。
2.按有关要求安装防火防盗门,按规定配齐灭火器材,并及时检查、维护或更换,有条件的学校配备安全报警装置,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3.按天气情况开启空调和除湿机,维护档案室的温度和湿度,做好档案的防潮、降湿、防蛀工作,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与完整。
4.严格执行档案查阅制度。
三十二、体育器材管理员
体育器材是学校重要的设施与教具,因体育运动意外伤害风险大,体育器材更需要严格管理、认真维护,以防发生因体育器材导致的学生安全事故。
1.坚持每天检查体育运动器械、户外运动器材和场地,并做记录。发现安全问题立即停用,并将问题器械做封存警示,及时向有关领导(部门)报告并组织维修和处理,消除安全隐患。杜绝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的器材或器械。
2.教育学生爱护器材,指导学生安全使用器材,教育学生发现器材安全问题及时向老师报告。
3.坚持体育器材领借制度,器材室所借出的器材须符合安全标准,并及时归还、验收。借用和租用仪器、器材等物品,要求写好借条,归还时应认真检查物品的数量和质量,凡发现其数量不全应追查,防止危险器材流失在操场,如铅球等。库房和各场地要有清楚的物品清单,做到账、物相符。
4.借出的运动器材不允许放置在无人看管的场所。
5.管理人员要做好体育器材室的清洁卫生工作,并对场地卫生进行监督和检查,雨雪天气要限制使用。
6.体育场地要防止火灾发生,消除一切安全隐患,管理人员要学会使用消防器材,要对消防装置定期检查,已经损坏和有故障的要及时报修或更换。遇有火灾、被盗等特别情况时,除积极采取措施外,要及时向部门和领导报告。
7.按时发放与收回体育器材,体育器材要归类摆放整齐,所购买的一切体育设备、器材、服装、用具等都必须办理入库手续,清点数量。
三十三、食堂管理员
常有学校食品安全事件被媒体曝光。食材采购,加工制作等每一个环节都应该按章办事,否则就会增加发生食物中毒等事故的风险。食堂管理员要落实每一个环节的检查工作,对食堂从业人员经常性培训,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纠正,从而降低安全风险。
1.食堂管理员为食堂管理直接责任人,在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后勤处领导下全面负责食堂的安全教育和防范工作
2.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规定进行食堂(学生集中用餐)安全管理。
3.对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进行登记和管理,组织从业人员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学校食堂工作人员持证上岗,及时将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者调离相关岗位。聘用人员前,应按规定提前进行任职检查,特别是了解是否有心理异常情况,存在问题的,不予录用。
4.定期组织食堂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培训。
5.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制度、学校食堂食品采购索证制度、进货验收制度、卫生消毒制度、食品留样制度、配餐制度、信息公开制度,不采购“三无”食品和腐烂变质食品,严把食堂生产各个安全环节。
6.做好食堂防火、防潮、防尘、防虫害各项工作,定期检查维护食堂设备,要重点检查燃气、灶具、油烟管道、锅炉等重要设备,聘请专业人员定期清洗管道烟道,确保各项设施设备安全运行。
7.保障食堂用电用气及各类设施安全。
8.每天严格检查厨房、库房、燃气、水电、设备安全,并做记录。下班时关好水电门窗,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下班。
9.每日检查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状况,及时纠正不符合卫生操作规范的行为,并提出处理意见。
10.发现生产、加工、经营过程中存在影响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安全问题时,及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并提出改进措施、实施时间和完成时限等意见。
11.做好食堂食品安全风险研判防控与隐患排查整改,确保食堂与食品安全。
三十四、宿舍管理员
宿舍是学生安全事故事件的高风险场所,特别是学生欺凌极易在宿舍发生,宿舍管理员要协同值班教师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安全巡查等工作。
1.宿舍安全和设施设备安全使用的第一负责人。与值班教师配合做好学生住宿安全工作。
2.建立住宿学生及其家长档案,建立特异体质学生档案,建立住宿生班级管理和班主任联系制度,管理好学生家长和班主任的联系电话。
3.在学校学生处和保卫处的指导下成立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每个宿舍设宿舍长,配合宿舍管理员做好住宿生的各项管理工作。
4.做好宿舍大门和出入人员管理,按时开关宿舍大门,严禁非住宿人员进入宿舍。认真落实宿舍管理值班制度,值夜班时不得睡觉。宿舍大门朝外开,夜间严禁上锁。
5.定期检查维护宿舍各类设施和用品(门、窗、水、电、床、柜、暖气等),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相关领导或部门,配合有关部门及时消除隐患。
6.加强宿舍区域消防安全管理,严禁私拉乱接电线或使用大功率电器,严禁安全通道堆放物品,定期不定期开展宿舍区域火灾等应急疏散演练,每间宿舍门后张挂疏散线路图。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7.掌握消防栓、灭火器的正确使用方法和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突发事件来临时,组织学生有序疏散并及时上报。
8.发现学生间矛盾纠纷、欺凌暴力苗头先期做好疏导、劝解、制止等工作,并向学校报告。对学生伤病、学生暴力等突发事件立即进行处置。发生安全事故事件后,对现场进行保护,协助调查工作。
9.日常做好水、电、暖、消防设施、床体、门窗等各类设施、设备的检查,发现安全隐患以及其他安全问题立即处理或向学校报告。交接班必须检查宿舍各方面的情况。10.严格执行学生请销假制度,学生请假回家要填写请假登记表,并告知家长和班主任,取得他们的同意方能准假。1.每晚熄灯前,清点各宿舍人数,发现有学生未归的,要立即查找,并及时与家长和班主任联系。
12.每晚熄灯后,认真巡逻宿舍及周边环境并督促学生就寝,同时认真检查门、窗、水、电。开展夜间巡查应不少于2次。迅速时若发现学生生病,应及时与值班校系诊治,严重的要立即送往医院,并告知家长和班主任。
13.学生上课后,逐个检查宿舍。发现滞留在宿舍的学生要问明情况,如有生病的学生,要及时采取救治措施,并立即通知家长和班主任。
14.做好宿舍环境卫生和喷洒消毒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宿舍管理委员会定期评比宿舍卫生并公布,对宿舍内务和卫生差的要及时进行教育,并限时整改。
15.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三十五、校医
1.学校卫生安全工作第一负责人,负责学校的卫生保健和疾病预防工作。
2.在学生处的配合下,每班设立生活委员,协助班主任做好卫生保健工作。
3.在学生处的配合下,建立各班学生健康档案,为有特异体质的学生单独建档。
4.负责学校卫生安全教育工作,积极开展师生食品卫生、疾病预防及急救常识的培训和教育。
5.坚持每日查看各班晨(午、晚)检记录,发现异常,及时通知家长并尽快将患病学生送正规医院诊治。
6.负责学生卫生保健工作(组织体检、预防接种、喷洒消毒、疾病防控、近视眼和龋齿防治等),及时处理学生常见病,做好治疗登记。
7.制定学校突发疾病、食物中毒等应急预案,发生突发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报告相关领导和部门,做好事故处理。
8.配合学生处组织全校大扫除和卫生检查,做好卫生评比和成绩公布,督促全校师生做好公共卫生工作。
9.配合后勤处定期检查食堂各项安全卫生制度落实情况,并建立检查记录台账。
10.做好卫生室常用药品采购工作,保障供给。使用、维护和管理好学校医疗器械并按有关规定做好器械消毒工作,建立消毒登记档案,加强对废弃物品的安全卫生管理。学校医疗器械必须专人使用,一律不得外借。
11.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三十六、文印室人员
1.文印室内严禁烟火,严禁非工作人员擅自进入。
2.定期清理废弃纸张、油墨等易燃物品,定期检查文印室各类线路,防止因线路老化、超负荷工作发生火灾,定期检查文印室内消防设施,保证灭火器材完好有效。
3.定期保养机器,防止机器散热不畅或线路短路、老化引发火灾。
4.定期进行文印室各类安全隐患排查。
5.遵守文件保密制度,严防泄密。
6.下班时关好水电门窗,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下班。
7.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三十七、水电工
1.持证上岗,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
2.每天检查配电室、校园照明、网络、电话、广播、供水等设施设备,确保水电安全及时供给和运行。
3.协助宿舍管理人员检查宿舍用电情况,严禁私接线路、安装插座、使用自备大功率电器。
4.落实水电安全隐患排查制度。严防电路漏电、短路、电线老化、超负荷,消除水路跑、冒、漏等不安全因素,建立水电安全维护台账,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和报告。
5.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三十八、保洁员
1.做卫生清洁时设置地面防滑警示标志,卫生用具放置整齐,预防师生滑倒、绊倒。
2.清洁用品(洁厕灵、消毒液等)应放在指定工作室,禁止将此类用品放置在卫生间等师生可接触到的地方,禁止各类保洁、消毒用品混用,做到安全使用。使用完毕后,要妥善保管保存。
3.清洁灭火器时,检查是否存在人为动用导致器材失效。如有发现应及时报告相关领导或部门。
4.保洁工作时应及时检查相关区域内的安全隐患(尤其是卫生间),如有异常,应及时报告相关领导或部门。
5.冬季保洁时,为预防结冰,当气温较低时,不用水清洁地面。
6.不在将要下课时进行地面保洁,以防地滑摔倒。
7.注意厕所是否有欺凌暴力行为,发现情况及时制止、报告。
三十九、护学岗
1.在上学、放学期间,承担“护学岗”职责,认真开展校园巡逻守护工作,做好校门及周边治安巡查。
2.在上学、放学时段,做好“高峰勤务”工作。在校门至少50米范围内开展巡查,维护校园周边治安秩序。
3.维护上学、放学期间校门口及附近道路交通秩序。
4.及时处理校园周边治安隐患,及时处理学生欺凌和暴力行为、校外人员对学生骚扰行为。
四十、班级学生安全员
1.做好自身安全工作。模范遵守学校各项安全制度,做安全工作带头人。
2.及时制止不安全行为。提醒同学不携带危险物品入校,不翻越围墙、栏杆,不在教室、走道和人群集中的地方追逐嬉闹。发现危险行为要及时制止,如不听劝告要及时向老师报告。
3.配合老师做好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开展班级安全宣传工作,组织同学参加各类安全教育活动,增强同学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4.协助老师维持活动秩序。课间操、运动会、观看演出、外出集体活动等活动期间,协助班主任组织同学有序上下楼、进退场和上下车等。
5.排查安全隐患并及时上报。注意发现校内、班内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报告班主任和学校有关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