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建设交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2025年4月修订)

发布者:张帅作者:发布时间:2024-12-31浏览次数:29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主要包括:校园内外因国际、国内政治、经济等敏感性问题引发的,以及教育教学、后勤管理、师生非正常死亡、失踪和重大治安、刑事案件、火灾、爆炸和重大交通事故、自然灾害等原因可能引起的各类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请愿以及集体罢餐、罢课、上访、聚众闹事等群体性突发事件,以及其他可能会引发影响校园及社会稳定的群体性突发事件。

二、级别划定

按照事件的紧迫程度、形成的规模、行为方式和激烈程度、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可能蔓延发展的趋势等由高到低分为:特别重大事件(I级)、重大事件(Ⅱ级)、较大事件(Ⅲ级)、一般事件(Ⅳ级)。

(一)特别重大事件(Ⅰ级):聚集事件失控,并未经批准走出校门进行大规模游行、集会、绝食、静坐、请愿以及实施打、砸、抢等,引发地区、行业性的连锁反应,已形成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针对师生的各类恐怖袭击事件;以及视情况需要作为Ⅰ级对待的事件。

(二)重大事件(Ⅱ级):聚集事件失控,校园网上出现大面积的串联、煽动和蛊惑信息,校内聚集规模膨胀并出现多校串联聚集趋势;校内出现未经批准的大规模游行、集会、静坐、请愿等行为,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受到严重影响甚至瘫痪;以及视情况需要作为Ⅱ级对待的事件。

(三)较大事件(Ⅲ级):单个突发事件引发连锁反应,校园内出现各种横幅、标语、大小字报或校园网上出现大小字报,引发在校内局部聚集,一次或累计聚集人数不足100人,但已形成影响和干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生活秩序的群体性事端;以及视情况需要作为Ⅲ级对待的事件。

(四)一般事件(Ⅳ级):事件处于单个事件状态,可能出现连锁反应并引起聚集,群体性事件呈萌芽状态。单个性突发事件已引起师生广泛关注,师生中出现少数过激的言论和行为,校园内或校园网上出现大小字报,呈现可能会影响校园稳定的苗头性信息;以及视情况需要作为Ⅳ级对待的事件。

三、工作方针和原则

(一)工作方针

预防为先,加强教育,沉着应对,区别对待,妥善处置,维护稳定。工作重心在各教学系、各班级。

(二)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协调配合。在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要求在学校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领导小组领导下,坚决贯彻中央、省、市有关安全稳定工作的精神,统一思想和行动,坚定正确方向,把握工作大局。有关工作人员,要在学校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或有关牵头职能部门的统一指挥下,既要分工负责,又要相互配合、协同作战。

2.预防为先,注重疏导。及时收集和掌握师生的思想动态,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和调处工作,争取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一旦发生突发事件,教育引导在先,注重说服、劝阻和疏导,按照“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可散不可聚,可顺不可激,可分不可结”的工作原则,及时化解矛盾,防止情绪激化和事态扩大。

3.因事施策,区别对待。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规模、严重程度、影响大小,采取不同的策略和方法进行处置。要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做到合情合理、依法办事,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4.快速反应,果断处置,消灭在萌芽中,解决在校园内。一旦发生突发事件,立即作出反应,行动要迅速,采取处置措施要果断,力争在初期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事态控制在校园内。

四、应急组织与职责

(一)学生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长:郝云亮、万烨锋

副组长:潘澔、戎成、谢永东、汪丽丽

  员:崔爱国、张帅、孙书娟、彭善涛、陈晖、胡骏、丛俊华、李慧、杜利军、杨芳、梁勤勤、陈桦、陶启栋、马恩来、刘庆根、鞠志祥、冯均州、陶敏芳、罗明、李蒋、徐兴振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安全保卫处(人武部),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校长办公室主任兼任,安全保卫处(人武部)处长、学生处处长任副主任。

(二)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全面负责对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和应对突发事件的组织和领导,及时传达贯彻中央、省、州有关安全稳定工作的文件和会议精神。

2.组织开展政治形势和维护学校稳定的宣传教育,动员和依靠广大师生员工做好维护校园稳定工作的工作。

3.了解掌握师生员工的思想动态,对影响学校安全稳定的因素进行分析和预测,并对重大问题及时做出决策。

4.组织领导和现场指挥处置发生的各类重大突发事件。

(三)处置工作组

1.信息联络组

由党委办公室牵头,安全保卫处(人武部)、学生工作处、团委、工会、学院等部门配合。负责全面了解、掌握突发事件和事件处置的相关情况,及时向学校领导报告,并提出分析预测的意见;负责与相关部门协调有关事宜;负责向学校通报情况以及向上级主管机关报告;拟定对外报道的口径,协调管理有关新闻机构对突发事件的采访;严密掌握师生对事件的反映及动态。

2.现场处置组

由安全保卫处(人武部)牵头,学生工作处、后勤处、团委及相关学院等单位配合。负责相关突发事件的处置、人员抢救和疏散、现场警戒和秩序维护,同时加强门卫盘查和校园巡逻。

3.后勤保障组

由后勤处牵头,校医及相关部门配合。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按照指挥部的要求,负责对水、电、气、热进行控制,为现场处置提供必要的物资、车辆、通信、饮食等保障,积极开展现场救护等。

4.安抚善后组

由校长办公室牵头,学生工作处、后勤处、各学院等相关单位配合。负责妥善安置疏散人员和受伤受害人员及家属的医疗、安抚和心理援助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和矛盾排查和调处工作,做好饮食、住宿等后勤保障工作,恢复学校正常工作秩序和生活秩序。

5.调查处理组

由安全保卫处(人武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负责查明事件基本情况和原因,追查有关责任人并提出处理意见,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

6.教师工作组

工会牵头,相关部门配合负责教师的思想稳定工作。

五、事件处置

一般程序:接报——先期处置——成立现场指挥部及相应工作组——现场处置及救援——善后与恢复

(一)预防和预警信息

学校要经常研究影响本学院稳定的新情况、新问题,做好舆论舆情的分析。密切注意和防范敌对势力的渗透和利用教育改革与发展中出现的一些矛盾和偶发问题进行炒作和煽动的行径。对可能引起学生高度关注的国内外重大事件,特别是对危及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或涉及国家主权和民族利益等容易激化学生情绪的问题,以及敏感期、重大政治活动、重大节庆、重大文体活动以及发生各类重大突发事件期间,在落实安全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把握师生思想动态,加强教育引导。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的要求,把矛盾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坚决防止个性问题向共性问题转化,局部问题向全局性问题转化,经济问题向政治问题转化,非对抗性矛盾向对抗性矛盾转化。

(二)信息报送制度

1.群体性突发事件信息采取分级报送的原则。原则上按“班主任—学院负责人(含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校领导—市局相关部门”顺序报告。

2.坚决执行重大情况报告和请示制度,对可能发生的群体性突发事件的信息,学校要及时报告市局相关部门,防止因重视不够、应对不妥、处置失当,而激化矛盾,扩大事端。

六、应急处理

(一)Ⅰ级事件的处置

1.发生师生走出校门上街进行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罢课等群体性突发事件或学校内发生群体性斗殴事件,学校应紧急报告给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公安部门;学校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应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赶到现场进行劝阻,调查了解事发原因,缓和化解矛盾和焦点问题,稳定师生及其他现场人员情绪,尽快疏散聚集人群;安全保卫处工作人员应立即赶到现场,协助公安机关维持现场交通秩序和师生的安全,疏通聚集人数;宣传与统战部应做好外界媒体的接待、解释和相关信息的澄清、发布、监控等工作。

2.若劝阻无效,学校安全保卫处、学生工作处及相关工作部门、各学院要配合上级有关单位继续做好稳定和制止工作,防止别有用心的人及闲杂人员进入游行队伍寻衅滋事,防止师生出现过激或违法行为,防止在打架斗殴中出现重大人员伤亡。处置过程中,以做好思想工作为切入点,做到教师学生不停课。

(二)Ⅱ级事件的处理

若事件已严重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生活秩序,除按照Ⅲ级事件响应程序处置外,学校应及时报告给上级主管部门;安全保卫处、学生工作处及相关工作部门、各学院应及时深入事发现场,化解矛盾,采取措施,有效处置,控制事态的蔓延和扩大;安全保卫处严格学校门卫管理,控制出入车辆,未经批准,其他人员和车辆不得进入校园,防止串联和外出集会、游行,防止社会闲杂人员进入;学生工作处及相关工作部门、各学院、班主任要深入学生班级、宿舍,面对面地做好学生的教育疏导工作;宣传与统战部负责信息宣传和对外媒体单位的联络和接待工作,确保宣传渠道快捷畅通。

(三)Ⅲ级事件的处置

事件发生后,处于局部聚集状态时,除按照Ⅳ级事件响应程序处置外,学校应按程序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根据已掌握的时间、引发原因,通知与事件直接有关的部门负责人到场。对原因清楚能够立即处理的问题,马上依法及时妥善地加以处理;对原因不详、需要一定时间进行调查处理的,要对聚集师生进行疏导、分隔和疏散,恢复正常秩序。

(四)Ⅳ级事件的处置

学校安全保卫处、信息处,特别是各学院要加强对敏感和不稳定因素的巡查和监控,发现不稳定因素苗头时,及时报告,并进行紧急处理。发现非法大字报、小字报、传单及有害网络论坛信息时,对张贴者(发布者)立即予以监控,确定其身份,分别情况予以处置;对大字报、小字报、传单及有害网络信息迅速清除。发现非法传教或其他突发事件苗头时,安全保卫处应立即赶赴现场,负责组织对事件原因的调查和取证工作,及时报告公安及上级主管部门,并通知学校相关部门进行解决,消除引发突发性事件的根源。

七、善后与恢复

学校在后期处置工作中的重点是尽快查清引发事件的根本原因,妥善解决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实质问题,尽可能满足师生合理要求,安师生情绪,恢复校内正常秩序。

(一)属于国际、国内重大热点问题或有关国家、民族情感等敏感性问题引发的政治性群体事件,后期处置工作重点是:学校领导、特别是各系部要通过形势报告会、座谈会、讲座等形式,加强正确的引导和教育,组织师生学习中央有关文件,开展法制教育,保护师生爱国热情和民族情感,抵制错误思潮,引导师生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上来。

(二)属于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造成意外事故及人员伤亡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后期处置工作重点是:对在事故中伤亡的师生进行人道主义抚恤和补偿,对受害者家属进行慰问;安全保卫处要积极配合公安等有关部门,加强对校园及周边环境的清理整治,切实解决校园及周边存在的交通、治安等隐患问题,确保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

(三)属于校内体制改革中涉及师生切身利益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后期处置工作重点是:学校要及时帮助解决师生的困难和问题,对法律和政策有明确规定的,督促有关方面及时落实;对要求合理、一时难以解决的,要深入细致地做好说服教育工作。学校领导、工会要关心和安排好有困难的教职工、离退休教职工的生活。

(四)事件结束后,学校要认真分析事件发生的原因,提出进一步改进的方法和措施,巩固稳定局面,防止反弹。学校要及时组织相关学院、处室进行认真总结,反思引发事件产生的原因和问题,对事件处理中的经验、不足和教训加以总结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