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保安巡查制度

发布者:张帅作者:发布时间:2023-05-31浏览次数:713

建立学校安全每日巡查督查制度,是学校安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的必要步骤,是坚持“学校安全,预防为主”的重要手段,为了维护校园的秩序和稳定,保护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真正把学校安全作为重要的日常工作,做到警钟常鸣,常抓不懈,特制订学校安全巡查制度。

一、巡查时间:每天中午12:00----13:30 每天晚上16:30----21:00及星期六、日、节假日全天。

二、巡查路线:1.教学楼、行政楼、实训实验楼、体育馆(由1号门卫负责)

    2.学生宿舍、食堂、运动场、校园周边(由4号门卫负责)

    三、参加安全巡查人员,必须认真负责,仔细排查,切实履行职责。

    (一)值班人员要忠于职守,按时上下班并坚守工作岗位。每天定时或不定时的对整个校园进行巡逻。按照重要时段加强巡查、重要部位认真检查、闲杂人员注意盘查、安全隐患坚决排查的总体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二)重点区域、地段特别是夜间要增加巡逻次数,提高巡查质量,并密切注意报警系统、监控系统运行情况,确保校园安全。

    (三)根据违法犯罪分子的特点,确定巡逻时间、路线,遇到可疑人员要仔细盘查,以便及时发现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在巡逻、巡查过程中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如遇不法分子自己不能制服或处理时,要第一时间报警,并及时向学校有关领导报告。当班所有人员要互通值勤信息,当遇重大事情时,要共同配合处理。

    (四)发生突发事件要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及时、果断地处理,控制事态;发现犯罪分子作案要奋力捕捉,发生事故要奋力抢救,并立即报告相关部门领导及时处理。

    (五)对巡逻时发现的违纪学生要进行说服、教育,必要时要通知所在系班主任老师,情况严重时,要立即报告校值班领导。

(六)要认真做好治安巡逻日志的记录和交接班工作,每班交班必须向下一班说明本班有关情况,提醒下一班重点进行防范。

(七)节假日期间,要加强巡逻,确保学校财产和全体师生的财产、生命安全。